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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0——6岁儿童保健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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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卫生院万州卫生院万州分水卫生院
2013-05-11
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细则规定,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儿童保健的基本设备和条件,从事儿童健康管理的人员必须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。同时,服务机构要为0-36个月的婴幼儿建立《儿童保健手册》,并开展新生儿访视,实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。
同时,细则还对0-6岁儿童体检作出了具体的规定,新生儿体检在出院后的1周内、满28天、3个月、6个月、8个月、12个月、18个月、24个月、30个月和36个月。儿童体检则是在6个月、8个月、18个月和30个月分别检测1次血常规,共4次。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