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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苗烧伤儿童救助基金理事会成员 选举产生办法

2013-03-01

 发展重庆慈善公益事业,帮助家庭困难的烧伤儿童解决手术费用,西南医院烧伤研究所发起,文定辉先生牵头组织爱心人士、爱心企业在重庆市慈善总会设立春苗烧伤儿童救助基金,成立春苗烧伤儿童救助基金理事会(以下简称理事会)。现将理事会成员产生办法说明如下:

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、副理事长2名及理事若干名。
一、理事会成员条件
(一)理事长
理事长为本基金的牵头组织者或出资最多的人。
(二)副理事长
由重庆市慈善总会、西南医院烧伤研究所各推荐一名领导。
(三)理事
向本基金捐赠5000元及其以上者,或者在所从事的领域拥有一定的影响力者。
(四)会员
向本基金捐赠5000元以上的,均为本基金会员,行使对基金使用的监督职能。
二、理事会领导成员产生办法
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举手表决通过后,方可成为理事会领导成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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